2024-11-06 移动隔断
根据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从金鸡山环保大楼整体搬迁到东部办公区,需对7号楼12层3间办公室做改造,改造措施包括:对办公区域内的隔断(墙面)进行拆除或重新安装,统一布置管线,更新老旧线路设施,增设插座和开关,对墙面作平整和刷白,对损坏的天棚吊顶、地面瓷砖做维修。同时,对东部办公区8号楼的315办公室,作墙面粉刷翻新、管线布置和信息化基础条件改造,添置桌椅,安装布设网线(不含信息化设备等),以满足视频会议室的基本需求。
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情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内部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合乎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监狱企业:合乎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乎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及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9月19日(周四)下午3: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至东部办公区(福州市东江滨西大道193号)8号楼513。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有效报价人一定要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3.本次采取了合理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核检查均符合标准要求的单位,报价合理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人。
项目预算金额198706元(含10%的暂列金,计18066元),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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